(1)接受麻疹、腮腺炎、黄热病、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免疫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、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;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。
(2)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4周后方可献血。
(3)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、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。